
終于真相了!女子騙閨蜜染艾滋是怎么回事?事情經過詳細始末
201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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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女孩子周邊都有自己的閨蜜,閨蜜在生活中主要是互相照應、互相傾聽心事,屬于一個很暖心的存在,一般對于閨蜜都是極其信任的。
然而近日有媒體爆料,一女子騙閨蜜感染艾滋病,隨后的許多年里,把烏雞白鳳丸當抗癌藥賣給閨蜜服用,最高一瓶賣到2.1萬元。
這是怎么回事?
閨蜜隱瞞醫院檢查結果
女子“被艾滋”達12年
2004年,來京務工的王麗認識了翟某,因為相處不錯,兩人開始一起租房。2006年王麗意外懷孕,翟某作為閨蜜陪同其到醫院進行手術。術后王麗始終感覺身體不適,于是再次請翟某陪同她去醫院檢查。王麗回憶,檢查后翟某撕毀了報告,匆匆拉起她就向醫院外面走,稱“快走,后面有人追我們”。
兩人回到出租房后,翟某告訴王麗,她得了艾滋病,隨時都會被醫院扣下。王麗嚇壞了,絲毫沒有懷疑翟某說的話。這時,翟某稱自己認識能治療艾滋病的人,王麗可以不去醫院拿藥,也能治病。
之后,王麗每個月都要服用一瓶“抗艾藥”,當時的價格為每瓶670元。不久,翟某稱王麗病情在不斷惡化,需要更高檔的藥品,價格自然也水漲船高。到2017年,藥物價格已經“通貨膨脹”到每瓶2.1萬元。
幾年前,王麗還是按月向翟某匯款,但近兩年轉賬的頻率多達一個月10余次,每次金額幾百元。
在兩人的聊天記錄中,王麗多次訴稱自己的房租還沒有著落,希望藥費能緩交幾天,而翟某則不斷催款。無奈,王麗只好向家人求助。2017年10月,王麗一個月內就向表姐借款3萬,表姐起了疑心,開始刨根問底,王麗不得已說出自己身患“艾滋病”的事情。之后,在表姐的陪同下,王麗前往地壇醫院檢查,結果為陰性。至此,這個持續近12年的謊言才終于被戳破。王麗立刻報了警,翟某也很快被抓獲歸案。
烏雞白鳳丸扮“抗艾藥”
12元買進2.1萬元賣出
對于長期向王麗賣藥的事實,翟某始終表示認可,但對這些藥品的用途,翟某在公安機關的供述卻存在多次反復。
什么樣的藥能賣到2.1萬一瓶呢?翟某被捕后稱,其向王麗提供的“抗艾藥”其實就是烏雞白鳳丸,藥都是從家附近的藥店買來的,實際價格不過每瓶12元,“我把烏雞白鳳丸的標簽撕了,還把婦炎潔藥水倒進一個輸液用的玻璃瓶。”
據了解,就是這個每瓶12元的烏雞白鳳丸,在翟某這里,從2006年的670元最終漲價到了2.1萬一瓶。
翟某稱她之所以對藥品加價,是為了收取一些“勞務費”。民警當即質疑,翟某花費100余元購買的藥品,到了王麗手中的價格卻翻了210倍,與所謂勞動力的價值完全不符,但翟某堅稱:“我解釋不了,我就是這么想的。”
關于自己為何會想到要詐騙好友,翟某回復稱:“就是鬼迷心竅,想騙她的錢。”而在12年間,兩人一直同住在一個屋檐下,王麗還稱翟某為“翟姐”。由于王麗身體不好時常生病,翟某還經常悉心照顧,儼然一副“好閨蜜”的樣子。
法院認定翟某構成詐騙罪
判其有期10年退還64萬
2018年5月28日,北京朝陽檢察院以翟某涉嫌詐騙罪提起公訴。一審開庭時,翟某對公訴機關指控其犯詐騙罪的罪名沒有異議,但并不認可指控的64萬余元,僅承認詐騙10余萬。
翟某的辯護人則稱,在案證據證明,翟某實際收取王麗匯來的錢款共計21萬余元,其中,兩人正常經濟往來的11萬余元應扣除。
經審理,法院一審認為,翟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結合詐騙開始的時間、藥品價格等被害人陳述和被告人供述,可印證翟某的實際詐騙數額為64萬余元,故對翟某及其辯護人的意見不予采納。
綜合全案證據,法院一審以翟某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罰金5萬元,并責令其退賠被害人所詐騙的數額64萬余元。翟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其認為,自己僅是出售藥品賺取差價,并不構成刑事犯罪,且一審法院認定的詐騙數額過高。
29日上午,北京市三中院對本案進行了二審宣判。法院認為,翟某虛構王麗患病的事實,導致其支付了本不應支出的藥費,一審法院根據雙方資金往來認定翟某犯罪數額64萬余元,計算無誤。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量刑適當,故二審裁定駁回翟某的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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