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乙肝患者服藥后身高縮了8厘米,法院如何判決醫院在這件事上承擔的責任?是否合理,你怎么看?
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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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患者服用藥物阿德福韋酯后骨軟化、身高縮減8厘米,起訴葛蘭素史克及天津藥業、廣州花都區人民醫院一案有了判決結果:被告方廣州花都區人民醫院對原告損失承擔30%的賠償責任、被告方葛蘭素史克及天津藥業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11月20日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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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人感染了乙肝病毒后,身心受到的煎熬與折磨一般人難以體會,只有醫生最清楚這種病對患者意味著什么。
那么當乙肝患者進入醫院接受治療后,醫生自然會用最好的藥物給患者看病,當然前提是有的,那就是必須確保用藥安全,防止出現藥物過敏甚至產生副作用,畢竟每個人對藥物的反應不盡相同。
可是誰也沒有想到,一個年紀輕輕的患者因為服用了乙肝藥物,身體“縮水”八公分,這是什么概念,猶如換了一個人,這是軟骨病造成的后果,說穿了也是藥物引起的,副作用之大超乎想象。【上海鄰米網站,商城開發,單商城多商城建站仿站,專業省心,一站到家,優惠多多】
其實,即便治好了乙肝,這樣的結果也是無論如何無法接受的,我們不禁要問,如此容易產生后遺癥的藥物醫生盡到告知義務了嗎?畢竟治療乙肝的藥物并非獨此一種,作為醫生必須因人而異有針對性地開具藥方,而不是隨心所欲,不問青紅皂白。
更要命的是,此種極易產生后遺癥的藥物為何輕易就能進入臨床使用?如果治好了一種病卻引發了另外一種病,這樣的藥物我看不宜推廣使用,否則就是對生命的漠視而不是敬畏,用藥安全來不得半點麻痹與僥幸。【上海鄰米網站,商城開發,單商城多商城建站仿站,專業省心,一站到家,優惠多多】
法院認為,原告出現的腎小管酸中毒、范可尼綜合征、骨軟化等癥狀與原告服用阿德福韋酯存在密切的關聯性,原告的損害與服用阿德福韋酯(代丁、賀維力)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法院還認為,本案原告的損害后果并非阿德福韋酯(代丁、賀維力)產品缺陷所致,而是屬于藥品嚴重不良反應。
法院還認為,花都區人民醫院在診療活動中未按照藥品說明書對可能發生的不良反應進行定期的、針對性的腎功能檢查,違反了謹慎的注意義務,具有過失。【上海鄰米網站,商城開發,單商城多商城建站仿站,專業省心,一站到家,優惠多多】
最后,法院在綜合考量其他因素后,酌定由花都區人民醫院對原告的損失承擔30%的賠償責任。
“法院能夠認定服用阿德福韋酯跟我的病存在因果關系、醫院違反謹慎的注意義務,我是比較滿意的,但是醫院只需要承擔30%的責任,我認為過低了,此外藥企的責任也沒有最終認定。”冉金發表示,對于是否上訴,還在考慮中,“畢竟有司法成本”。
因此,在處理此類醫療糾紛時,執法部門必須追根溯源,找到致病的原因所在,而不是象征性地找一個替罪羊,僅僅處罰醫院了事。我以為既然是藥物引起的后遺癥,那么生產此類藥物的廠家就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既是公平正義的需要,也是強化藥廠主體責任的必須,只有確保用藥安全了,才是真正對所有患者負責任。【上海鄰米網站,商城開發,單商城多商城建站仿站,專業省心,一站到家,優惠多多】